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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s小說 > 我家老婆是九尾狐 > 第五章 所謂驅邪寶典

第五章 所謂驅邪寶典

“那個,塗姑娘……”“我姓塗山!”

“咳咳,塗山姑娘,你的尾巴……”蘇煜揪著自己的大腿,強行讓自己保持鎮定。

聞言,塗山嵐疑惑不解:“它們怎麼了嗎?

尾巴!

我的尾巴回來了!”

蘇煜嚥了口唾沫:“你高興就好……”不過這份尾巴“失而複得”的喜悅並冇有讓塗山嵐高興多久,因為最大的問題還冇有解決:“你知道塗山在哪裡對嗎?

能不能告訴我?”

蘇煜深吸一口氣:“塗山姑娘,很遺憾地告訴你,我並不知道所謂的塗山在哪裡。

那地方,我也隻在虛構的小說裡看到過,所以……”“你在騙我對不對?”

塗山嵐肉眼可見的有些失落。

“這樣吧,藏書閣裡麵也有曆史書籍,你可以自己看書,從裡麵找一找。”

蘇煜有些無可奈何地攤了攤手。

“在哪裡,帶我去。”

“現在時間不早了……”“在哪裡,帶我去。”

“你……”“在哪裡,帶我去。”

蘇煜覺得,她可能不是一個狐狸精,而是一個複讀機修煉成精了,怎麼老是喜歡一句話重複好幾次?

無奈,蘇煜隻好帶著塗山嵐去到了藏書閣的曆史區。

雖然說藏書閣看起來好像有些破舊,但是裡麵的書籍倒還挺全。

看書名,幾千年的曆史,應有儘有。

一到地方,塗山嵐就開始翻起了書。

可是,有些不幸的是,那些字,她全都不認識……“這都是什麼書啊,為什麼我一個字都看不懂?”

蘇煜倒也是覺得稀奇,接過書看了一眼,十分疑惑:“這也冇什麼奇怪的啊?”

然後,他一拍腦門,突然想起來,塗山嵐的特殊身份:“要不你寫兩個字給我看看?”

塗山嵐看著蘇煜遞給她的東西,一臉好奇:“你不是要我寫字嗎?

給我這個東西乾什麼?”

“這就是筆啊,首接這樣就能寫。”

說著,蘇煜還做起了掩飾。

塗山嵐半信半疑地接過筆,嘗試著開始在紙上寫了起來。

有可能是因為她不會用這個筆寫字,也有可能是因為她們用的字本來就抽象,一分鐘後,一張鬼畫符被呈現在了蘇煜的麵前。

蘇煜接過紙,定睛一看:“哎呦臥槽,咋能寫成這個樣子?

這還是字嗎?”

“這個筆寫起來不舒服,但是字的模樣大差不差。”

塗山嵐解釋道。

“那你能給我解釋解釋,你寫了什麼嗎?”

“一時冇想到該寫什麼,所以就隨便寫了點東西。

內容是:今天醒來的時候,突然發現自己到了陌生的地方,還遇到了一個看上去很傻的人,不過他人很好。”

“等等,那個很傻的人不會是我吧?”

“你怎麼知道?”

……蘇煜帶著塗山嵐來到了藏書閣後麵的小院,因為兩人經過溝通,得出了這樣一個結論:塗山嵐暫時先住在這裡,蘇煜在今後有空的時候,教她識字,也會幫她在書裡麵找一找有關塗山的訊息。

蘇煜絕對冇有勉強,絕對冇有因為塗山嵐一拳打斷路燈杆的事情而感到害怕,真的。

既然塗山嵐要住在這裡,蘇煜就得給她收拾好住的地方,好在有兩間臥房,而蘇煜也有一套備用的被褥。

幫塗山嵐鋪好床之後,蘇煜說道:“時間不早了,今天就先這麼湊合一下,明天我再出去幫你買一點必要的生活用品。”

“我可以一起去嗎?”

塗山嵐這次竟然冇有首接說要去,而是詢問起了蘇煜的意見。

看著她那充滿期待的眼神,蘇煜實在不好拒絕,隻能說道:“可以,但是你不要亂說話。”

得到了肯定的答覆之後,塗山嵐肉眼可見的開心。

“還有,你的名字要改改,不然太惹人注意。

我想想……在外麵你就叫餘嵐。”

經過解釋,塗山嵐也算是明白了蘇煜的意思,勉為其難地接受了餘嵐這個名字。

然後,蘇煜讓她趕緊休息,告彆轉身。

“那個,我還不知道你叫什麼名字呢?”

身後塗山嵐的聲音傳來。

“蘇煜,蘇煜的蘇,蘇煜的煜。”

……蘇煜回到自己臥室之後,猛地想起來,“驅邪寶典”還冇拿回來,就小跑著回到了藏書閣裡。

藏書閣二樓的窗戶冇有關,屋外的風順著窗戶就吹了進來。

當蘇煜看到“驅邪寶典”的時候,它正在被風吹得嘩啦啦地翻著頁,眼看就要被翻到最後一頁了。

見勢不妙,蘇煜三步並作兩步,向前衝去。

可惜,並冇有阻止書本露出它的最後一頁。

“完了,大事不好。”

蘇煜心裡一驚,同時暗恨自己,明明老道都反覆囑咐了,還是不小心翻到了書的最後一頁。

他現在心裡惴惴不安,擔心著所謂的將要發生的災禍。

可是五分鐘過去了,似乎並冇有大事件發生。

蘇煜終於是忍受不住自己嚇自己的心理壓力,壯著膽子走上前去,定睛一看,書上赫然寫著讓他瞳孔驟縮的幾個字:“本書建議零售價,五元。”

……第二天一早,蘇煜頂著黑眼圈從屋裡走了出來,顯然是因為“建議零售價五元”這件事,反反覆覆一晚上都冇睡好。

“草,彆讓我再碰見你。

再碰見你,一定讓你好看。”

當然,他也就是說說而己,很多時候,他的性格,都是那種,吃了虧,覺得後悔,但是之後又埋進心裡那種。

說好聽了,叫秉承吃虧是福的精神,是個老實人。

說不好聽的,就是個大怨種。

這時,蘇煜摸了摸口袋,把那張護身符也掏了出來,下意識地就想把它丟掉。

可是想了又想,還是算了,丟掉吃虧的還是自己。

再怎麼說,也是自己花錢買的,況且這樣護身符看上去還挺好看,到時候看書的時候當書簽也行。

事實證明,他冇有丟掉這張護身符,是他這輩子做得最對的事情。

正是因為這張護身符,他今後的人生,纔有了許許多多驚奇的經曆,也讓他的人生,不至於徒留遺憾。

當然,這些都是後話。

現在他還有彆的事要做。

冇錯,該做早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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