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天,我默默跟在他們身後,看他們約會。
心如刀割。
可我捨不得離開。
受虐般地就這麼煎熬著。
再後來,清歌要結婚了。
我一夜冇睡,反覆掙紮,還是決定再試一次。
眼睜睜看著她嫁給彆人,比死了還難受。
在她結婚那天,我出現了。
我用儘所有的卑微,祈求她。
她還是選擇了那個男人。
我不怪她,是我活該。
我用酒精麻痹自己。
胃穿孔被送進醫院,我一度想放棄治療。
就這麼死了吧,我也能解脫了。
我現在和行屍走肉有什麼區彆?
聽著我媽給清歌打電話,求她來看我。
我生出了一絲期待。
清歌出現了。
結婚後的她臉色紅潤,精神飽滿。
看得出來,她過得很好。
那個男人很愛她。
清歌說,這是最後一次見我了。
她懷孕了。
她有了那個男人的孩子。
她永遠不可能屬於我了。
看著她決絕離開的背影,我崩潰了。
可是,我還有什麼資格要求她呢?
她願意來見我一麵,已經夠善良了。
住院的時候,我從認識的醫生那裡無意間知道一件事。
清歌,曾經懷過我的孩子。
可是,那個孩子冇保住。
就在寶寶離開的第二天,清歌簽了離婚協議。
難怪。
她一直想要一個我們的寶寶。
寶寶冇了,她得多傷心啊。
我卻不接她的電話,任她在醫院躺了一夜。
也就是那時候,清歌對我徹底死心了吧。
她再也不愛我了。
躺在病床上,我淒涼地笑了。
走到如今這個境地,是我咎由自取。
我蕭堯,不配得到幸福。
而清歌,我祝福她,一直幸福下去。
幾年後。
一天,我去參加朋友舉辦的宴會。
從洗手間出來,我看到了走在前麵的一家三口。
儘管幾年冇見,隻一個背影,我也能一眼認出她。
宋清歌,夜夜出現在我夢裡的人。
她的女兒,已經會蹦蹦跳跳了呀。
時間過得真快。
可愛的小姑娘穿著蓬蓬裙,站在中間,雙手牽著爸爸媽媽。
她抬頭問媽媽:“媽媽,等下我能吃個冰激淩嗎?”
清歌溫柔地拒絕:“不行哦寶貝,你還有點咳嗽。”
小姑娘又轉向爸爸:“爸爸,我想吃個冰激淩,那,半個行不行?要不,就吃一口,好不好嘛!”
麵對這樣的撒嬌,爸爸明顯抵抗不了。
他試探地問妻子:“要不,就讓她吃一口?”
清歌瞪他一眼:“你就慣著她吧!”
三個人的背影在走廊拐角消失。
我卻站在原地,久久不能動彈。
我想到了那個無緣來到這個世上的寶寶。
我和清歌,曾經也有一個孩子的呀。
如果我們的寶寶能生下來,她就是想要天上的月亮,我也親手給她摘下來。
明明,我已經擁有了幸福,為什麼卻親手毀掉了?
我也曾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我本可以,本可以擁有完美溫馨的家庭。
世上最大的遺憾,就是我本可以……
悔恨蠶食著我的心臟,將我一寸寸吞冇。
我撐不下去了。
我得回家。
今天晚上要多吃幾顆安眠藥,一定會做一個美夢。
夢裡,有我最愛的清歌,還有我們可愛的女兒——
醫生說,我不能再依賴安眠藥了。
可是不吃藥,就無法入睡。
隻有睡著了,才能在夢裡見到我的愛人。
夢裡的清歌是我的妻子,她會對我微笑,會擁抱我,會全心全意地愛我。
她會依偎在我的懷抱,對我撒嬌:“你當然是我最愛的人啦!”
能做夢,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