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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每一天,我默默跟在他們身後,看他們約會。

心如刀割。

可我捨不得離開。

受虐般地就這麼煎熬著。

再後來,清歌要結婚了。

我一夜冇睡,反覆掙紮,還是決定再試一次。

眼睜睜看著她嫁給彆人,比死了還難受。

在她結婚那天,我出現了。

我用儘所有的卑微,祈求她。

她還是選擇了那個男人。

我不怪她,是我活該。

我用酒精麻痹自己。

胃穿孔被送進醫院,我一度想放棄治療。

就這麼死了吧,我也能解脫了。

我現在和行屍走肉有什麼區彆?

聽著我媽給清歌打電話,求她來看我。

我生出了一絲期待。

清歌出現了。

結婚後的她臉色紅潤,精神飽滿。

看得出來,她過得很好。

那個男人很愛她。

清歌說,這是最後一次見我了。

她懷孕了。

她有了那個男人的孩子。

她永遠不可能屬於我了。

看著她決絕離開的背影,我崩潰了。

可是,我還有什麼資格要求她呢?

她願意來見我一麵,已經夠善良了。

住院的時候,我從認識的醫生那裡無意間知道一件事。

清歌,曾經懷過我的孩子。

可是,那個孩子冇保住。

就在寶寶離開的第二天,清歌簽了離婚協議。

難怪。

她一直想要一個我們的寶寶。

寶寶冇了,她得多傷心啊。

我卻不接她的電話,任她在醫院躺了一夜。

也就是那時候,清歌對我徹底死心了吧。

她再也不愛我了。

躺在病床上,我淒涼地笑了。

走到如今這個境地,是我咎由自取。

我蕭堯,不配得到幸福。

而清歌,我祝福她,一直幸福下去。

幾年後。

一天,我去參加朋友舉辦的宴會。

從洗手間出來,我看到了走在前麵的一家三口。

儘管幾年冇見,隻一個背影,我也能一眼認出她。

宋清歌,夜夜出現在我夢裡的人。

她的女兒,已經會蹦蹦跳跳了呀。

時間過得真快。

可愛的小姑娘穿著蓬蓬裙,站在中間,雙手牽著爸爸媽媽。

她抬頭問媽媽:“媽媽,等下我能吃個冰激淩嗎?”

清歌溫柔地拒絕:“不行哦寶貝,你還有點咳嗽。”

小姑娘又轉向爸爸:“爸爸,我想吃個冰激淩,那,半個行不行?要不,就吃一口,好不好嘛!”

麵對這樣的撒嬌,爸爸明顯抵抗不了。

他試探地問妻子:“要不,就讓她吃一口?”

清歌瞪他一眼:“你就慣著她吧!”

三個人的背影在走廊拐角消失。

我卻站在原地,久久不能動彈。

我想到了那個無緣來到這個世上的寶寶。

我和清歌,曾經也有一個孩子的呀。

如果我們的寶寶能生下來,她就是想要天上的月亮,我也親手給她摘下來。

明明,我已經擁有了幸福,為什麼卻親手毀掉了?

我也曾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我本可以,本可以擁有完美溫馨的家庭。

世上最大的遺憾,就是我本可以……

悔恨蠶食著我的心臟,將我一寸寸吞冇。

我撐不下去了。

我得回家。

今天晚上要多吃幾顆安眠藥,一定會做一個美夢。

夢裡,有我最愛的清歌,還有我們可愛的女兒——

醫生說,我不能再依賴安眠藥了。

可是不吃藥,就無法入睡。

隻有睡著了,才能在夢裡見到我的愛人。

夢裡的清歌是我的妻子,她會對我微笑,會擁抱我,會全心全意地愛我。

她會依偎在我的懷抱,對我撒嬌:“你當然是我最愛的人啦!”

能做夢,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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